台灣殺人案判刑翌日 立法會再審議修訂逃犯條例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4/18 19:06

最後更新: 2019/04/18 19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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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就逃犯條例提出修訂建議,要求加入日落條款。(李淇攝)

立法會審議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的法案委員會,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。立法會今日(18日)宣布,將於本月30日再開會,即法庭就涉台灣殺人案的疑犯陳同佳,其洗黑錢案判刑翌日。

立法會秘書處傍晚發電郵指,這是負責主持的民主黨涂謹申同意後,訂出的會議日期,首項議程是選舉主席。不過,20名建制派原定本周日至下周三到長三角考察,對於有指涂謹申可能趁機會突襲開會,涂謹申今午強調,會公正處理會議,籲建制派勿以小人之心猜度。

另外,就修訂逃犯條例,民主黨本來只是建議,在政府草案的原方案上加入日落條款,但他們今日再提出新建議,即是於修訂條例將「內地」列為不可移交地區,並參考「一地兩檢」做法,將「內地」釋義為,港澳、台灣以外的中國其他部分。

民主黨認為,現時修例工作陷入膠着狀態,新建議可避開主權爭議,技術上完全可行,亦對死者家屬、建制派及政府來說較容易接受,相信議會內不分黨派的議員都會全力配合,讓法例盡快通過。

該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,陳同佳的洗黑錢案將於29日判刑,更有機會當場釋放,形容時間緊迫,如政府不聽取建議,讓疑犯大搖大擺離開法院,特首林鄭月娥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需負全責。

建制派方面,各黨派均表示反對。工聯會黃國健指,將內地排除在條例外的做法有針對性和歧視性,沒有可能支持。民建聯周浩鼎批評,有關做法未能堵塞漏洞,香港或繼續成逃犯天堂。自由黨鍾國斌亦表明不認同,指這等同修例後,香港可與世界各國移交逃犯,但就將中國排除在外,做法不公道、具針對性,違背政府堵塞漏洞的原意。